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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离职的我有什么权利呢?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19-4-2 09:38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离职的我有什么权利呢?
  劳动是一个简单又复杂的问题,简单在于它的基本是付出工作、获得报酬,复杂在于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都需要依法而行。劳动者入职是件复杂的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工作时间、报酬,劳动条件等等问题。同样的,离职也是件复杂的事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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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故被辞退的劳动者
  这是本周工作日的最后一天。周五的早上,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刚打开,徐某和两名同事就迫不及待的来到了法律咨询的窗口前,提出了他们难题。原来,徐某和两名同事都在2018年初入职了某公司台州分公司工作。三人在职期间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没有丝毫的差错。然而,再努力的工作也不能阻止公司经营方针的变化。2018年年底,公司通知徐某等人,台州分公司将正式结束营业,所有员工即日起不需要再到公司来上班了,工资也将会陆续在一个月内予以结清。眼见得第二天就失业了,徐某等人觉得公司的做法实在是不讲道理,便多次与公司负责人理论,但都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苦于不懂劳动法方面的规定,三人便结伴到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识法用法的维权人
  离职是个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劳动者,也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徐某三人来说,他们有什么权利呢?
  一是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徐某等人的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减少、克扣。二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徐某等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三是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的权利,如徐某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仍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徐某等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四是补交相应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如公司未给徐某等人缴纳社保的,徐某等人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补缴。
  律师结语
  我们告知了徐某等三人享有的权利及仲裁、诉讼等维权的途径和方式。普法我们一直在进行,但识法用法却需要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去做,希望徐某等人能妥善解决好与公司的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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