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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毕业季的烦恼: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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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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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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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毕业季的烦恼: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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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在大学校园努力学习四年后的莘莘学子即将踏上社会,为了梦想和生活奋斗。走入社会离不开的是工作,工作就免不了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存在试用期与正式工的有关问题。如今不少企业招聘人员时都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予以考察,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那么在这其中劳动者又有哪些权利呢?
勤勤恳恳的工作,无缘无故的辞退
小王毕业后就开始找工作了,终于在今年年初找到了一家符合自己要求的公司。在经过笔试、面试之后,顺利的进入了这家公司工作。期间,小王一直勤勤恳恳按照工作要求工作,并获得了客户的认可。眼见一个月的时间到了,公司却没有任何表示,既没有辞退小王,也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之后,小王突然收到了公司的通知,认为她不符合公司要求,在试用期予以辞退。原先也没有签过合同,也没有说过试用期,也没有说过什么条件,自己也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为什么现在突然又说不符合录用条件了呢?带着这些疑问,小王来到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详细详尽的解答,合法合理的维权
我在值班窗口接待了小王,她刚刚大学毕业不久,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公司有没有违法,自己有什么合法权益,只是凭着朴素的正义感觉得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因此前来咨询的。
我向她分析了公司在其中的违法行为: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两个月都没有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小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自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在小王入职时,没有与小王说明试用期的问题,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试用期不成立;3、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严重违法用人单位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违法犯罪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公司既未证明小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没有向小王说明理由,小王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律师提示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同样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在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仲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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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拼搏奋发
时间:
2019-5-16 19:07
劳动合同都要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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