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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上线半年没生意?来看某些网络平台的套路······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19-7-26 09:17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上线半年没生意?来看某些网络平台的套路······
  诈骗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尤其是近几年来呈现高发的态势。究其手段,谓之有冒充公检法诈骗、酒托诈骗、婚恋诈骗等,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使得公私财产处在危险之中。随着,对常见诈骗行为打击的深入,以往的诈骗手段陷入低潮,但新的诈骗方式又开始出现了,在我们日常窗口接待中,就碰到了一种新的线下公司结合网络服务平台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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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推广平台下的罪恶
  林女士从事的是美妆类产品经销的行业,包括化妆品、减肥产品等等。2018年年底,她接触到了某信息技术网络公司,该公司经营的是网络平台推销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林女士展示了该公司的网页平台、微信平台等等多种网络平台,并表示半年内可以帮助林女士实现大量的销售额。在公司不断的宣传之下,林女士也相信了公司的话,与公司签订了网络平台服务合同,支付了服务费两万多元。合同签订后,林女士就开始积极的准备产品,等着生意上门了。然而半年多过去了,竟然没有一笔来自该公司网络平台的生意。林女士不禁感到疑惑,于是从手机端打开平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手机端平台早已没有更新了,网页也不完整,根本不会有人浏览这样的购物平台,而且就算有人看,如果不详细搜索,也很难看到林女士产品的的信息。林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就想到公司讨个说法,但是在那个地点办公的却已经是另外一家公司,连公司都已经跑路了!
  何谓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上述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呢?这类公司的经营人和主要人员成立公司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骗取服务费。其假借公司之名骗取客户信任,夸大宣传自己网络平台的效果,吸引客户签订合同、收取服务费。而在收到服务费后,公司的经营人和主要人员并不会履行而合同,对平台进行维护、管理、宣传,帮助客户获得业务。在遇到纠纷,公司相关人员就以提供的是服务,并不保证销量等为由,拒绝客户的任何要求。碰到事情闹大了,卷款离开当地,使得当地的客户血本无归。这种行为显然属于典型的服务合同诈骗,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律师提醒: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广告宣传方式的增多和社会竞争的加剧,不少经营者会选择网络平台进行推广宣传,但进行网络平台宣传时应注意审查,以免上当受骗。
  一、要注意网络平台运营商,选择大型、正规的运营商,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调查;
  二、要确保网络平台正常运营且有一定的知名度,注意了解网络平台的运营状况、流量等;
  三、要清楚理解服务合同约定事项,准确理解双方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添加违约条款,增强合同约束力。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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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拼搏奋发    时间: 2019-8-6 06:40


作者: 王者归来    时间: 2019-8-2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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