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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延迟开学,是否要补课? 住宿费是否会退还?教育部回应啦!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灰灰    时间: 2020-4-21 10:36
标题: 延迟开学,是否要补课? 住宿费是否会退还?教育部回应啦!
浙江学子们正式返校
延迟开学,是否要补课?
住宿费是否会退还?



答案来了

高三可利用双休日补课一天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和补课方法。
  浙江省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在7月初放假,普通高中在学考结束后放假,中职学校在单独考试结束后放假;秋季学期按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排。
  开学复课后,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可以利用双休日1天时间进行补偿性上课,其他年级不补课。
  
按实际住宿情况退住宿费

  因学校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如何收取也成为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日前,教育部给出了官方回答,具体通知如下:

(, 下载次数: 97)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
有关问题的预警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来源:浙江在线高考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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