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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606辑——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惩处与被害人的保护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1-3-24 14:01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606辑——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惩处与被害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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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修正案的很多内容都成为了社会讨论的热点,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更是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其中修正案的第一条就是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恶劣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了十二周岁。而近日江西勉县“2·17”案件案发,也成为了刑法修改后的第一案。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近期也受理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与被侵害的案件。
  同是未成年人,为何相遇又加害
  小A和小B两人是在酒吧喝酒认识的,其中小A未满十八周岁,小B未满十四周岁。认识之后,两人偶尔联系,成为了朋友。后来,小B因为种种原因到了小A的出租房,与小A和小A的朋友一起生活。几个未成年人住在一起,又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顿时困顿起来。于是,小A就动起了坏心思,想让小B卖淫赚钱,帮他们维持生活。小A又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说卖淫之前要和女的发生性关系以便控制女的。在卑劣思想的控制下,小A与小B发生了性关系,并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让小B卖淫十多次。终于,不堪受辱的小B借机逃离了这个魔窟,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小B提供的信息,将小A一伙人一网打尽,案件就此告破。
  恶性犯罪须担责,未达年龄不阻却
  我接受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了小A 的辩护人。这是个加害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让人不甚唏嘘。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怎么处理呢?按照刑法规定的精神,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小A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作为法律援助的辩护人,我根据小A的陈述和证据情况,提出了有关定性和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
  修改刑事责任年龄,重视未年成人保护
  随着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又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特别是关于性犯罪的惩罚和被害人的保护。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往往缺乏这方面的内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形势的日渐负责,性教育方面应当得到重视。本次刑法的修改,表面上看只是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但更为深层的是提出了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刑事行为规范,也表达了对未成年人应尽的教育义务,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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