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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招募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1-12-15 17:01
标题: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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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募专职律师1名,专门从事窗口来电来访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爱心,有较高的奉献精神;
  2、具有较高的组织性、纪律性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4、具有律师执业证,能独立办案和解答法律咨询,执业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爱岗敬业,无不良反映;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较好信息写作和宣传活动策划能力的志愿者优先考虑。
  二、招募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与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招募。
  1、报名者于2022年1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至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321-325号)报名,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可以电话预约报名时间)。
  2、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集中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专职律师人选。
  3、专职律师服务期原则上为一年。服务期满,如专职律师本人自愿、所在律师事务所认可,且专职律师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的,可延长服务期。
  三、服务期间管理及待遇
  1、服务期间,专职律师应在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坐班”,并根据中心工作按安排承担一定的行政辅助性事务。
  2、服务期间,不改变专职律师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劳动关系,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3、专职律师的服务报酬采用值班补贴与办案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值班补贴发放标准为317元/天,实行上下班坐班制(即工作日都要坐班)。每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1-2件法律援助案件,并按办案补贴标准发放办案补贴。
  四、本简章由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笛
  联系电话:0576-88530809
  电子邮箱:tzflyzzx@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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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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