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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775辑——教练“跑了”,私教费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2-6-17 14:36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775辑——教练“跑了”,私教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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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预付卡作为商家促销及揽客的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能碰到,翻开手机或钱包,我们很容易找到一张实体的或者虚拟的预付卡,现我们通过李女士健身房私教课退费的问题了解下预付卡的那些事。
  近日,路桥的李女士来到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去年年底,李女士在椒江的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1800元的健身年卡并充值了12000元的私教费用。随后因疫情原因,有一段时间未去健身房,等再次去健身房时,李女士发现原来带她办卡的教练已经辞职了,因此觉得没必要再去这家健身房锻炼了,就要求退款。在前期的沟通中,健身房很强硬,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指出按照合同约定“私教课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健身房有权安排新教练履行合同”。315期间,李女士向12345投诉,经工作人员协调,健身房同意退款,但剩余的私教费用得按每节课原价计算并扣除30%的教练提成,因此双方的退费一直没有达成。李女士觉得这很不公平,按照健身房的计算,李女士只参加了2次课程,但健身房只愿意退回7000元左右。我查看了私教合同,合同上有诸多限制消费者的条款,签订的合同仅有原教练作为经办人签名,且健身房作为合同相对方并没有在合同上的盖章。好在作为格式合同,合同的页眉及纸张水印中都有健身房的名称。我向李女士解释,虽然合同存在诸多不规范,但通过合同的签订形式有理由相信,李女士是因为该教练的原因办理健身年卡及购买私教课,因此李女士可以在扣除2节课600元的费用后,要求健身房退回11400元的私教费用,但健身年卡因为已经开卡无法退回,李女士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
  律师提示
  在消费者纠纷中,预付卡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小到便利店、理发店几百几千的充值,或者在健身房、酒店等几万甚至数十万的充值。消费者往往是为了取得某种优惠办理了相应的预付卡,但碰到纠纷时,往往存在退费困难、退费不足的情形。现就预付卡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以下归纳。
  一、预付卡合同可能存在消费者不得退款、对充值的费用设定使用期限、商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变更服务范围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类格式条款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认定该类条款无效。
  二、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往往是为了得到一定的消费优惠,退费时商家可能要求按照取消优惠的价格计算余额。就如李女士的私教课,预充值每节课300元、单买每节课500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余额要求退费,当然预付卡充值中有类似充值1000送500活动的,得按照比例对余额进行缩减。
  三、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的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根据上述规定,充值超出部分是可以要求商家退回的。另外,已经开卡的年卡、季卡等,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是可以向第三人转让且商家是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了系统性的保护,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务必对此类规定进行充分了解,从而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骏安律师事务所 陆维臣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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