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依据城镇体系发展要求,从多个方面对镇域经济综合实力进行评价:一是经济实力,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个指标来衡量;二是人口吸纳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指标,即常住人口规模、流动人口数量;三是要素配置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指标,即企业个数和规上工业企业个数和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和超市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