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市网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915辑——小事故定责理赔先莫慌,交强险带责即全赔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4-1-22 14:57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915辑——小事故定责理赔先莫慌,交强险带责即全赔
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电动车定主责
“律师律师,快帮我看看,这天台县交警大队会不会是收取了啥好处,我一个开电瓶车的跟车撞了,居然给了我主责......”2023年8月11日一大早,一位大婶着急忙慌地跑到法律援助窗口,拿着事故认定书让律师给看看。
(, 下载次数: 76)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大婶姓陈,在上个月出去买菜时,驾驶自己的电动车行驶,在路口与行驶的陈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后经交警队认定,陈大婶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陈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陈大婶不服,她认为以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撞了,不都是机动车的责任吗?怎么现在自己主责,那花去的5000多医疗费岂不是都要自己承担了。
交强险赔付不分主次责任
值班律师听了后先让陈大婶冷静,虽然本次事故你是主要责任,但是并不代表你需要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据此先由机动车一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强制险的责任,不足部分再根据双方的过错分担责任。而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所以陈大婶的治疗费5000多元的医疗费完全没有超过交强险的范围,可以得到足额的赔偿,如果再加上医院有出具休息证明及护理证明的话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交通费等损失,这些损失全部计算在18万元的赔偿限额之内。
小事故走交强险即可
律师告诉陈大婶,如果你的赔偿数额没有超过上述的限额,就算你是主责,也可以拿到全部的赔偿,按照你目前所说的状况保险公司会全赔的。值班律师问陈大婶你们发生事故的时候知道是小事故吗,对方车损多少?在得到陈大婶的答复后知道是小事故和对方车损基本没有后。值班律师告诉陈大婶不要胡乱怀疑交警队工作人员得到好处,陈大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后满意地离开了。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照蔚
浙江天城律师事务所 范益海
(, 下载次数: 83)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来源:台州司法
欢迎光临 台州城市网 (http://www.tzcs0576.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