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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02辑——钱的诱惑 害人害己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4-10-11 14:30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02辑——钱的诱惑 害人害己
  2023年10月的一个夜晚,王某某在外面玩耍的时候偶然经过一辆车,发现车窗没有关,车子的中控台上放着一沓现金。王某某心中一动,想着可以趁人不备将钱拿走。但念着自己已满十六周岁,王某某将此事告知了几个未满十六周岁的同伴,几个同伴听了很是心动,根据王某某的指示到王某某说的地点拉开车门将钱拿走。大家一共拿到两万一千元,事后,王某某分到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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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发现钱不见后马上报警,经调查监控,公安机关抓获了王某某及其他几位嫌疑人。因其他几位嫌疑人都未满十六周岁,公安机关只逮捕了王某某。鉴于王某某还是未成年人,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援助机构指派了援助律师。
因小失大酿下苦果
  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会见了王某某,在与家属沟通后,为王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王某某家属将王某某分到的七千元退赔给受害人,并获得了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但因本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两万多元,仅有王某某退赔的七千元无法挽回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尽管王某某本人只分到了七千元,但其他嫌疑人因年龄问题未被刑事处罚,且没有赔偿受害人损失,在与办案机关沟通后,王某某家属只能自掏腰包,为其赔偿了全部的金额。王某某为了避免受到处罚而选择让几位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殊不知,最后受到处罚的只有自己,而盗窃来的金额也全由自己一人承担,实在是吃下苦果,也给家人增加了不少压力。
诚心悔过宽大处理
  在综合考虑本案案件情况后,鉴于王某某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王某某的家属、援助律师、公安机关和各位听证员都对其进行了教育,王某某诚心悔过,并宣读了悔过书,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综合各方意见,听证员给予王某某一个宽大处理的机会,望其可以改过自新,不要再犯。检察机关听取意见后,对王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并给予其一年的考察期。
案件简评
  本案嫌疑人因是第一次犯罪的未成年人,且涉案金额不大,可以有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但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有这样的机会。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也是一大热点问题。未成年人正是初接触社会的时候,有时只是一个突然的想法就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需要学校和家长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各部门不断引导,努力让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浙江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楚楚
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 陈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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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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