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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26辑——买卖合法,发票齐全,怎么就犯罪了呢?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5-1-8 17:00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26辑——买卖合法,发票齐全,怎么就犯罪了呢?
做的是合法生意,已经交付了货物,拿的是正式发票,金额也是一致的,只不过是中间多了一些“曲折”,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当税务稽查部门为此找上门的时候,当事人梁某某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退税,他当起了发票“掮客”
梁某某是A公司(自然人独资)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具有出口经营权,主要经营鞋类贸易出口业务。根据梁某某陈述,公司的运行模式主要是陪同外国客户寻找鞋子生产厂家,在双方商定价格、规格、数量之后,梁某某会帮助外国客户以A公司的名义与生产厂家签订采购合同,等货物交付后再通过货运代理公司出口到对应的国家,客户收货后会支付货款。整个外贸流程结束后,梁某某会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合同等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出口退税。这原本是国家为了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而实行的政策,可是到了梁某某这里却变味了。2022年8月,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发现,A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向多家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余张,并将上述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价税合计两千余万元,涉及税款近三百万元。A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援助律师:发票和交易行为不能张冠李戴
2023年7月,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潘怡颖律师为梁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查阅相关案卷,并会见受援人,了解案件情况。在多次会见受援人的过程中,其均表示自己取得的大部分发票是存在实物交易的,并非完全虚构,因为有些生产厂家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才通过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虚假的货物买卖协议的方式获取第三方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援助律师向其解释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形,其中除了无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张冠李戴”的行为也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经过援助律师的解释,梁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费尽心思去找发票的行为是犯法的,对此感到非常后悔。最终梁某某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决其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提醒:市场经营多风险,企业管理需谨慎
看似合理的交易规则,实际上并不一定合法。在梁某某原先的认知中,自己确实开展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因为上游的生产厂家无法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退税,这样会导致自己的收入明显降低甚至产生成本亏空,为此他才另辟蹊径去第三方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想到这竟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最高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企业和经营者需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企业管理,在收受发票时,务必要核实交易背景,形成一定的监督机制,改变错误观念,正视发票虚开问题。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 潘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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