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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64辑——小小卡片大危害 打工赚钱需自重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5-6-18 11:55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64辑——小小卡片大危害 打工赚钱需自重
小卡片因其便携性与轻薄的设计,被广泛用于印刷名片、广告。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卡片上开始印上了网址、二维码。然而,原本数字时代的新兴产物,却因为被人恶意利用,竟然成为了传播不法信息的工具。
为赚钱他当起了小卡片的“搬运工”
“找人做贴纸,日入500元”。我们在玩手机时经常会收到此类的广告,出于谨慎,大部分人都不会放在心上。但是董某某没想到的是,2023年6月的一天,这条广告会走进他的生活。那一天,董某某受人所托,为老乡孟某某提供住处,跟着一起来的还有一台打印机和一些打印材料。起初,孟某某表示这些都是用于打印广告纸。后来,董某某发现孟某某所说的广告其实就是一些印着淫秽信息的小卡片。当得知发放这些小卡片可以赚钱后,暂时没有工作的董某某开始心动了,这不就是下载、打印、裁剪、发放的简单“搬运”工作,对于自己来说没有任何成本,于是跟孟某某提出想要一起参与。当准备工作就绪后,董某某就在6月份一天的凌晨和孟某某一起出发,学着他将卡片贴在马路边汽车的后视镜上。然而,当天公安机关就找到了董某某。经鉴定,董某某制作、传播的卡片属于淫秽物品,该案最终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不只是“一些小广告”而已
2023年9月,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受人民法院通知,依法指派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江挺律师为董某某提供法律援助。
“我以为只是发发小广告而已”。在会见时,董某某表达了自己的想法。面对董某某的不解,援助律师向他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幸,董某某是第一天参与就被查获,而且还没有获利,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且存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定量刑还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范围内。据此,援助律师在开庭时依法为其辩护,相关意见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人民法院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害人害己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实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这就意味着只要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其中一个行为,就会构成犯罪。董某某原本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打工赚钱,却因为贪图小利,不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悔不当初。
淫秽物品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传播的内容不仅会腐蚀人们的思想道德,破坏社会风气,更甚者还会诱发犯罪行为,为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提供温床,进而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 江挺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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