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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84辑——哺乳期妈妈的失足,从介绍卖淫到监外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25-8-26 15:29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第1084辑——哺乳期妈妈的失足,从介绍卖淫到监外执行
如今繁华都市生活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交易。常某作为一名刚成为母亲的年轻妈妈就深陷其中。
奶粉钱成为压垮生活的底线
常某原本过着普通的生活,夫妻小两口刚生育一子,尚在哺乳期内。然而,看似一个生活美满的家庭,却因为孩子的出生,导致家庭开支逐渐增加,生活压力增大,让她逐渐迷失了方向。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一群从事不法行业的人,在他们的蛊惑以及利益的驱使下,常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开始担任介绍卖淫的“聊手”。每天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招嫖信息,与嫖客沟通,安排交易细节,从中获取分成。
不法交易的网络的推手终被擒
刚开始做这一行,常某也是提心吊胆,但是抵不住金钱的诱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让她越来越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过,这种违法的行为终究无法长久。警方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一举捣毁了这个介绍卖淫的团伙,常某也被查获,由于其丈夫也因涉案被刑事拘留,导致孩子无人看管,警方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援助温暖哺乳期家庭
常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移送法院审理,法院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接受指派之后,本人及时与常某联系,并了解相关案情,常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认罪认罚,由于案件性质比较恶劣,检察机关不建议对常某判处缓刑。面对法律的审判,常某追悔莫及。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由于常某仍然处于哺乳期,我与法院积极沟通,并且提出监外执行的意见,在法院宣判后及时向法院申请监外执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充分考虑了她的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最终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并且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常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接受教育和监督。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为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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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警示我们,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法律既有严厉的一面,也有人性化的考量。对于哺乳期妇女这样的特殊群体,法律在给予惩罚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关怀,以保障母婴的权益。

台州市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康大律师事务所 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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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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