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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借酒闹事,男子从缓刑变实刑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木鱼    时间: 2025-11-12 10:12
标题: 借酒闹事,男子从缓刑变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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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放浪造成的后果能有多严重?正在服刑的叶某应最懂其中滋味。他因在缓刑考验期内酒后寻衅滋事并醉驾,导致缓刑被撤销,最终被收监执行刑罚。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某一个晚上,温岭市的一家KTV内,叶某饮酒后为泄私愤,故意在人来人往的楼梯平台上随意小便。在被店员劝阻后,叶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抱着给老板找点事儿的心态,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刻意将车辆横堵在KTV正门口,阻拦商家正常经营。经劝阻无效,商家报警。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并当场抓获叶某。
  经检测,叶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9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构罪标准。关键是,叶某当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属于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原来,叶某因犯强迫交易罪于202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事发时仍在接受社区矫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若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若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在撤销缓刑的同时还将与前罪数罪并罚。本案中,叶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又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温岭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叶某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85万元。
  为了一时痛快,叶某缓刑变实刑,不仅之前的社区矫正前功尽弃,更让自己锒铛入狱。“这起案例警示所有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人员,社区矫正期间不仅要遵守矫正机关的规定,还要珍惜法律赋予的改过机会。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敬畏法律、珍惜自由。”承办法官说。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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