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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与公平正义同行 [打印本页]

作者: 台州城市网    时间: 2019-1-23 16:25
标题: 我的法援故事——与公平正义同行
  法律援助对于曾经的我来说,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事物,熟悉在于见之于法律规定,知之于媒体报刊,陌生在于未知其具体程序,不懂其援助内容,不过这一切的陌生都在一个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消失不见,余下“便捷、贴心、专业、高效”几字灼灼在心。犹记得第一次接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通知的新奇和兴奋,第一次会见刑事援助案件被告人的紧张和自信,第一次调解办结民事援助案件的高兴和自豪,想必这就是属于法援人的幸福。
  责任有大小之分,但公平正义却没有轻重缓急之别。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只是办理了一个案件,但是对于受援人来说却是人生。忘不了未成年人朱某因聚众斗殴罪判决入狱时的眼神,忘不了吕某因伤害致残请求赔偿时的痛苦,成为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值班律师的第一年即将过去,在这一年里,有成功的喜悦,也有未尽的遗憾,但在咨询解答、维权指引、庭前调解等过程中,足以体会到“幸福法援”的真正含义。
  夫妻之间的故意杀人——“扎实的辩护可以彻底改变被告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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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的离婚纠纷一般是可以调处的,但演化成家暴,甚至是暴力型犯罪怎么办?2018年,我接受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了这样一个案件:王某携带刀具到妻子暂住处,将妻子捅死,随后到公安机关自首,经公检两级机关处理,已起诉到法院。
  看起来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故意杀人案件,但本案反常的情形却有很多:一是王某和妻子究竟有什么纠纷,导致王某丧心病狂到杀死她?二是王某的女儿为何反应强烈要求法院判处王某死刑?三是王某夫妻二人关系既然不好,为何去年又一起出资买了房子?四是为何娘家和婆家对两人的说法大相径庭?
  案件远远不是这么简单,在卷的证据材料也不足以全面客观的反映本案的全貌。因此,为了更好的履行辩护的职责,在多次会见和全面细致阅卷之后,我决定实地走访王某生活的村子,从街坊邻居和亲戚朋友口中详细了解王某和妻子两人的性格特点、夫妻感情、家庭关系等。
  果然,综合各方信息后,终于完整的了解了本案的全部事实,原来王某和妻子以前虽有争吵,但还没有恶化,问题出在购买房子之后。购买房子几乎用去了王某的全部积蓄,王某还另行给了妻子一笔钱作为两个女儿的花费。后来,王某患病住院,因没有钱便希望妻子或女儿付一下医药费,但当时妻子、女儿和王某刚经争吵,妻子、女儿认为王某是有钱的,就没有过来付医疗费,双方关系迅速恶化。今年,妻子提出离婚,更导致了王某情绪激动,并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事实已经了解,但毕竟王某杀害妻子是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我定下了辩护与沟通并行的策略,一面综合全案给王某提出可行的辩护意见,一面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最后,法院采纳了我关于罪轻的辩护意见,判处王某无期徒刑,被害人家属也没有提出抗诉。
  花季少女被害——“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的倒影。”
  老人至今都不会忘记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当他看到自己的女儿惨死在自家的车房里,当他看到那满地的血迹,当他看到凶恶的犯罪手法,而罪犯却在那晚以后消失不见,潜逃了二十年。无法想象,二老如何度过那些夜晚,也许夜深人静的时候,对女儿的思念就会涌上他们的心头,但他们却什么也做不了,他们找不到那个杀害自己女儿的人,他们也没办法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只有泪流满面,只有辗转难眠。
  今年,这个沉积了二十年的旧案终于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得以告破,罪犯被逮捕归案,并依法由法院审判。老人及其他家属向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最后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办理这个案件。
  这个案子对于老人一家来说,是这二十年来最大的事情。我第一时间与老人一家会面,并了解了他们的想法——不接受任何的调解、和解,要求法院判决罪犯死刑。老人颤抖而坚定的说出他们的要求,这是来自被害人家属的心底的呐喊,这也是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渴求。
  当日的庭审成为了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一方争论的重要战场,公诉机关论证了被告人的犯罪,辩护人及被告人提出了关于证据方面的问题及罪轻的观点。针对辩护人提出的罪轻的意见,我对此进行了一一的辩驳:被告人从起意强奸到最后杀死被害人的穷凶极恶,犯罪手段的凶狠残暴,在他人家中杀人的罪大恶极。
  被害人有什么错,要在花开正好的年龄告别这个世界;她的父母有什么错,要承受失去懂事孝顺的女儿的痛苦;她的姐妹有什么错,再也见不到活泼可爱的亲生妹妹。只有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审判,才是对家属最大的安慰。
  跨国犯罪的罪与罚——“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018年初,印尼人瓦哈尤应聘到了一艘中国籍渔船上担任船长的工作。然而工作过程中,瓦哈尤却渐渐的发现了不对劲的事情,船上的船员都要听从大副的指挥,船只总是在晚上出行、靠岸、装卸货物。他询问大副,得到的都是没关系、让他不用担心的回答。然而,违法犯罪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某一天渔船在台州某个港口靠岸时被海警查获,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归案。
  经过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案子被移送法院起诉了。法院通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瓦哈尤指派律师辩护。这一份援助通知却不像一般的刑事案件,从被告人来讲,一是语言不通,难以与其沟通案情,听取意见;二是两国法律规定可能存在差异,要让被告人清楚理解明白我国的法律规定。从国家层面来讲,事涉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被告人人权保障等问题,印尼使领馆会派员旁听庭审过程,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来办理这个案件,这既是对我的信任,对于我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首先,为解决语言问题,必须聘请一个翻译人员参与会见以便核实案情、听取意见、解释法律规定及告知诉讼权利等。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可以自行聘请翻译人员,而是应由办案机关组织人员进行翻译。考虑到一个翻译人员连续参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翻译可能会影响翻译的效果,我向法院提出了更换另外一名翻译人员的请求,法院经过审查后,发函同意了我方自行聘请翻译人员参与会见。在翻译人员的帮助下,我与瓦哈尤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完整的了解了事实,也听取了其辩解。
  其次,作为法律援助的辩护人,应当在诉讼过程中体现出法律援助的作用和价值。针对这个问题,我在仔细分析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数量和走私物品性质的异议,这个观点也得到其他辩护人的支持。
  案件宣判后,我再一次会见了瓦哈尤,那时他已经得知了判决的结果,他对于结果还是比较满意,并通过翻译人员向我表示了感谢,同时表态不再上诉。
  法律援助流动超市——“一切法律的总目标一般是或应该是增加社会幸福”
  法律援助专职值班律师的工作当然不止办理案件而已,同时还要承担起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等工作。2018年,我们组织了三十余场法律援助流动超市,从偏远的山区农村到热闹繁华的城区中心,从机器轰鸣的工业园区到人群川流的街心广场,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来到援助中心咨询的群众也越来越多了。
  “我是一名光荣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我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奉献、贴心、专业、执着’法律援助精神,尽己所能,不计报酬,以无尚的使命感、无畏的勇气,助弱者维权,扬社会正义。”这段誓词也是我的心声。法律是冰冷的,而法律援助却是冰冷中的温暖。“助弱者维权,扬社会正义”,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正是我们法援人追求的目标。看到讨薪成功的农民工的笑脸,听到得到公正审判的被告人的感谢,感受到维权成功的被害人的喜悦,这份高兴,这种喜悦,是无价的。法援路上,与公平正义同行。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俊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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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拼搏奋发    时间: 2019-6-2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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