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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当班——努力让每一位来中心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援人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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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台州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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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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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当班——努力让每一位来中心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援人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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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8日,元宵节的前一天,春节的氛围还没有散去,位于东环大道321号的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却早已经热情如火地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早上8点15分,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值班律师陈俊伟已经到达了值班律师接待窗口,今天是他值班,接待解答来电来访及网络每一位群众的法律问题,并及时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这是值班律师的任务之一。按照中心的工作要求,当日值班律师应当提前10分钟到达窗口,做好接待群众的准备工作。
“同志,我女儿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肇事方不愿意赔钱怎么办?”离上班时间尚有几分钟,王师傅就急匆匆赶到了值班窗口。
“交通事故的各方应当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你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俊伟律师理解王师傅作为父亲的担心和焦急,立马向王师傅解释了法律规定。
“那我女儿以后残疾了呢?”王师傅焦急的心情渐渐舒缓下来,继续咨询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
“残疾赔偿金同样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你可以先进行伤残鉴定,确实构成残疾的,你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这是陈俊伟律师今日当班接待的第一个咨询,像这样的法律咨询,值班律师平均一天需要接待20批次左右。2018年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群众无偿提供了“便捷、贴心、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成了群众名副其实的“问法、说事、维权”“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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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送走了王师傅,马上迎来了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受害者家属陈某。他拿着公安机关寄送给他们的鉴定意见书来到了值班窗口。原来,陈某来自安徽,去年12月,陈某的弟弟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了。经公安部门的指引,陈某今天一早就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陈俊伟律师审查了陈某的资料后,发现了几个问题:一是陈某作为哥哥,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具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资格,因此也不能申请法律援助,而陈某的父母年事已高,行走十分不便;二是申请刑事附带民事法律援助应当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陈某父母虽是扶贫对象,但扶贫对象身份凭证等材料在安徽家里。
问题虽然存在,但困难也是事实,考虑到陈某弟弟的两个孩子尚小,父母年迈,妻子多年前已离家出走等情况,并考虑陈某对寻求律师帮助的焦急情绪。陈俊伟律师立即将上述情况向中心林鉴永主任做了汇报。林鉴永主任当场表示,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立即启动“容缺受理”程序:即先由工作人员主动与陈某父母、所在村干部电话联系确认后,先行作出援助决定,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扶贫对象身份凭证等材料限期由陈某邮寄或拍照提供。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核心服务项目,2018年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其中提供上门服务28件次,提供容缺受理36件次,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让他们感受到法援人的温暖贴心。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上午下班时间,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的来电来访咨询信息登记上,陈律师已登记了9批13人次的来访群众。据陈律师介绍,对于一些疑难复杂、当场把握不准的法律问题,他会进行特别备注,在查阅相关规定或与其他律师共同商议后,再回拨电话给当事人向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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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9年,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机制上将会实行台州市区法律援助一体化、经济困难承诺制等多个便民举措,帮助更多的群众能更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在服务理念上,则会继续践行“妈妈式”服务理念,实行“三声四有五满意”等工作法,将法律援助的温暖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努力让服务对象有更多的法律援助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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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lqygq
时间:
2019-2-2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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