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老姚85岁高龄,配偶早亡,育有一子。目前体弱多病,除了每月村里给付的180元外无其他经济收入。2012年4月16日,在椒江区人民法院调解下,父子达成协议:小姚自2012年10月1日起每月支付给老姚赡养费300元、自2013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给老姚医药费500元。小姚按约支付赡养费、医药费,但除此之外,对老姚平常生活不闻不问。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姚的身体是越来越差,此前约定的赡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再加上生活无法自理,到养老院居住也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老姚要求小姚增加赡养费。小姚以已达成调解协议为由拒绝,老姚无奈申请法律援助,再次起诉儿子。
接到指派后,本律师第一时间跟老姚面谈,谈话过程中律师发现老姚一直在抱怨小姚,但抱怨最多的却不是小姚赡养费给付的少,而是自己生病住院期间,小姚一次都没来探望照顾。逢年过节,小姚也从来不打电话或来看望下老姚,甚至几年都看不到小姚一次。辩护律师通过几次跟老姚的深入面谈,发现老姚提起本案的目的不只是想增加赡养费,主要是想借助司法途径解决小姚探望的问题,甚至想最起码能在法院调解过程中看一眼小姚。
调解过程:
椒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因涉及家事纠纷,所以在庭前开展多次调解,并于2019年1月23日组织双方面对面的调解。调解刚开始的时候,小姚称自己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丧失了劳动能力,无工作无收入还对外有负债,自己也需要其子小小姚赡养。同时小姚说老姚早年丧偶,在小姚刚成年时就离开小姚重组家庭,认为当初是老姚先抛弃自己在先,现在又三番两次把自己告上法院,对于老姚心怀恨意。所以对于老姚增加赡养费的要求坚决不同意。
调解一直僵持了近3个小时,在小姚站起来去厕所的时候,援助律师无意中看到小姚车钥匙上的车标。随后的调解中,援助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再次转述老姚诉讼的主要目的。已当爷爷的小姚慢慢有所动容,表示愿意和父亲达成“和解”,并明确表态他会在今后的节假日带着晚辈去看望老姚,同时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给老姚赡养费1050元(包括生活费、医药费等)。
援助律师办理本案的心得:
本案与传统赡养纠纷有所区别,本案不但考虑了老姚的物质赡养保障,同时也考虑了精神上的赡养保障,达到了坚持让老人开心度过晚年为原则的初衷。
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管优优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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