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台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近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州市规划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台州市实际,制定《台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深基坑工程的范畴为:(一)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的;(二)开挖深度不足5米,但影响范围内存在厚回填土、流砂等复杂地质条件,或者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住宅、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深基坑工程的内容包括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等。 《规定》对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支护设计方案评审和施工方案论证要求以及基坑检测、监测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对各级建设(建筑业)管理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职责作了明确。
据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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