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生产许可证 非法生产“便携婴儿奶粉盒” 黄岩一食品用塑料包装企业 被处罚款558408元 近期,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例食品用塑料包装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典型案件:“便携婴儿奶粉盒”属于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容器,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该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冒用了他人的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QS标志生产了“便携婴儿奶粉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违法生产的产品 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典型食品用塑料包装行业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生产“便携婴儿奶粉盒”并处以罚款558408元整。

黄岩区工业发展在塑料制品生产行业尤为突出,塑料行业生产许可证取证数258家,总量居浙江省县区级第一,工业生产许可管理是黄岩区产品质量监督领域重要关键之一。

为了达到工业产品领域行业规范、生产安全的最终目的,黄岩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区域产业关键,严密排查行业违法风险。通过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召开生产许可证企业日常监管知识培训会,提升全区工业生产安全、合法水平。警惕“代加工”后续演变,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在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处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代加工”类产品投以关注,警惕不法企业在“代加工”期限到期后演变为自主生产,防止“代加工”产品与市面上正规产品混淆,破除企业无证生产“障眼法”。近五年来,该局累计查处非法生产相关案件50余起。
来源:黄岩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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