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庭令我震惊,这个孩子令我心疼
第一次见到小涵这个令人心疼的孩子是其父亲张某带着《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来找我。我的视线第一眼被这个可爱的孩子所吸引,随着孩子帽子的摘下,这个只有2周左右的孩子脑袋上明显留有手术的痕迹,在脑袋伤口缝合处头发也不再生长。随着其父的诉说我心里只有一种感觉这个家庭太令我震惊了,这个孩子真遭了大罪,太令人心疼的感觉。
(网络配图)
这本是一个虽然不富裕但温馨快乐的家庭,但仿佛是被厄运之神盯上了,在两年间家中3位长辈不幸患病先后离世。当张某举债医治长辈无效还沉浸在再无长辈关爱的悲伤中时,不幸又降临了这个家庭。2019年11月6日小涵这个可爱的孩子站在门口妈妈坐着的电动自行车旁欢迎妈妈回家时被一辆小轿车碰上,发生交通事故,小涵脑袋着地,地面马上留满了小涵的鲜血。为了尽快抢救小涵,驾驶员与小涵的妈妈直接坐上了肇事的小轿车去医院急救。交通事故导致小涵开放性凹陷性颅骨骨折并进行了开颅手术。医生告知张某虽然小涵年龄较小,开颅手术的恢复比成年人要好但后续还是存在后遗症的风险。医生的话像一层阴影蒙在了张某夫妻的心头,更加雪上加霜的是,由于当初急于救治小涵移动了现场,且事故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经过陈述不一,当时交警无法查明事故的成因,无法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驾驶员与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建议张某走司法途径。正当张某求助无门时得知国家可以提供免费律师,因此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对张某提供信息、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就作出了对张某之女小涵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我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援助过程
在我全面了解情况后认为小涵因交通事故导致开放性凹陷性颅骨骨折并进行了开颅手术,建议其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和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评定护理期120天,营养期90天。在准备起诉阶段已经为2020年的11月,虽然2020年1月1日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浙江省上一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计算相关赔偿项目。但是小涵的交通事故发生在2019年11月6日按照规定补偿标准仍区分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而小涵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户口性质为农业,一般按照农村标准进行补偿。但我通过查找从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分类代码可以看出小涵的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12,属于城镇,认为小涵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应该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故我建议按照城镇标准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结果
由于本案事故现场已移动,小涵之母及小轿车驾驶人对事实陈述不一,导致责任无法认定,在庭审时双方认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法院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分类代码,小涵的户籍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开头代表城镇,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小涵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2万元,在交强险外的损失由小轿车肇事者赔偿60%,该款项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直接赔偿。由此同时由于医生表示小涵日后存在后遗症的可能性,为保障小涵的权益,在此次诉讼中我特意表明保留小涵后续可能治疗的诉权。案件判决后不久小涵的父亲电话告知补偿款已经到位,小涵也逐渐康复,准备将小涵送到幼儿园上学,家庭也逐渐走上正轨,并表示这个案件的办理让其一家感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温暖。
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台州市黄岩区桔乡法律服务所 杜金金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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