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告,公布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9月30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缓缴清单内的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01 谁是落实这个缓缴优惠政策的责任主体?
台州市范围各执收部门(单位)。
02 谁能享受到这个缓缴优惠政策?
台州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03 缓缴期限多久?
一个季度。即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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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日应缴的缓缴清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延缓到2023年1月1日缴纳;2022年12月31日应缴收费,可延缓到2023年3月31日缴纳。
04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具体有哪些项目?
涉及8个征收部门,共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自然资源部门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税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协同征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水利部门的水资源费;
税务部门和水利部门协同征管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农业农村部门的农药实验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林业和草原部门的草原植被恢复费;
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05 缓缴政策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阶段性缓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是国务院19项接续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我省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手段。缓缴一个季度收费,可有效减轻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年终资金周转压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台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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