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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876辑——悔不当初行小骗 锒铛入狱事无补

  “啊呐呐,我如果知道骗这点钱会坐牢,当初打死我也不干这事啊”法援对象王某对着援助律师,悔不当初地说。“勿以恶小而为之”是我们祖先留下的警示名言,即便是小小骗局,也能让人身陷囹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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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缺钱,行骗来凑
  王某早年做生意失败,一直以来经济不宽裕。2022年开始,王某经常以自己家里或者朋友有婚丧喜事,需要帮助订购烟酒为由,在天台各个超市、烟酒商行等处转悠。王某在与店老板多次攀谈熟络,取得信任之后,常谎称自己临时缺几百元需要周转,多次采取以借为名的方式骗取店老板的现金、烟酒等财物,行骗次数达17次之多,总金额达一万二余元。
我就骗个几百块钱,怎么就抓进来了?
  援助律师在看守所见到王某的时候,王某不断的直呼不理解,口中一直念叨:我就骗几百块钱,怎么就把我抓起来了。援助律师向王某解释,根据在案卷证据显示,虽然其每次骗取的金额都只有几百元,但次数多了以后,累计的行骗数额已经超过3000元。根据相关规定,诈骗数额达3000元以上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听了以后,非常后悔,不停念叨着,自己也是没有钱,才想到用这种不光彩的方式谋钱,本以为骗点小钱没关系,结果到了要坐牢的地步,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王某说到激动时,甚至数次打自己耳光。
  最终,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务,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介于其最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援提醒
  本案中王某以为小小行骗,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殊不知在其数次的行为之下,量变产生了质变,其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不论其行骗的金额再小,终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论其后悔到什么程度,最终都是于事无补。希望大家牢记祖先的告诫:勿以恶小而为之,守住自己的行为底线。




  浙江隋梅律师事务所 裘灵铃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照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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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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