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自己年纪小,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006年11月出生的项某,年仅17岁已经是台州多地公安机关的“常客”了,从2021年12月15日第一次因盗窃被临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不执行)以来,仅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已经7次因为盗窃行为被临海、椒江等地的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但都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他的心中暗暗窃喜......
少年终长大,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023年2月至7月期间,项某多次与人合伙,在临海、椒江、宁波等地多次实施拉车门盗窃,窃得手机、香烟、现金等,均用于吃喝玩乐,6起盗窃累计金额三万余元。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临海市看守所,透过铁窗望向外面自由的世界,项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认罪认罚,从轻处罚 项某归案后悔罪态度诚恳,在检察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援助律师提出项某系未成年人,不能完全明辨是非,其走上犯罪道路有交友不慎与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导致,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意见,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援提醒 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法制观念不强,加之家庭管理教育不严,青少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青少年出现一些不良习性或苗头时没有监护人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或解决,导致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懂得通过刻苦学习与工作获取酬劳,而是通过行窃来满足个人享受的欲望。加强对青少年的看护、教育,才能更好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而无数鲜活的案例证明,在缺乏父母教育关爱亦或是远离校园生活的成长环境下,未成年人更容易走上歧途。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崇和律师事务所 陈霞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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