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反家庭暴力入法已将近十个年头。但是,依然还是有很多人会在“忍受家庭暴力勉强维系婚姻关系”和“拒绝家庭暴力改变家庭现状”之间犹豫不决。
以为是新的开始,没想到是灾难的来临 2019年,丁某经人介绍与戴某相识。由于丁某自己是二婚,对方戴某是三婚,丁某对于结婚也比较谨慎,二人一直相处到2020年11月才决定登记结婚。没曾想,戴某的恶习在婚后才逐渐暴露。2021年6月,因为一次争吵,戴某便举起凳子砸向丁某。此次家暴过后,戴某向丁某道了歉,和大部分被家暴者一样,为了维系这段婚姻,丁某选择了原谅。但是,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此后,戴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2023年10月,戴某再一次无故对丁某实施家暴,丁某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在民警的教育下,戴某保证不再殴打丁某,还签下了保证书。经历了这些事情,丁某原以为戴某会就此改过,没想到,仅过了短短两个小时,戴某再一次殴打了丁某,导致丁某额头血流不止,到医院缝了6针。
反对家庭暴力,法律援助一直在行动 2023年10月,这段伤痕累累的婚姻,让丁某实在无力再维系下去,于是她找到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过审查,中心认为丁某某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于是根据丁某的申请,当场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梁高微律师承办此案。
在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接待了丁某,根据受援人积极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在考虑家庭暴力已经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前提下,承办律师分别从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是否一直共同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情况、家庭暴力的经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之后,承办律师为受援人撰写诉状,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为了避免戴某再次对丁某实施伤害行为,还依法为丁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由于该案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为了保障丁某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让丁某今后的生活能尽早回归正轨,经与受援人沟通,承办律师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调解的意愿。
2023年11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戴某向丁某支付9万元经济补偿。
在家庭暴力面前,务必保持警醒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同时,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也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二人能携手走到最后,固然是社会大众的朴素情感,但为了维持一段婚姻,而致使自己遍体鳞伤,也有违结婚的初衷。婚姻既不应成为家庭暴力的温床,也不该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牢笼。当伴侣的拳头落到自己身上的那一刻,一定要警醒,对家暴零容忍,才是对自己,对家庭最负责任的交代。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 梁高微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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