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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949辑——工伤索赔遭刁难 法律援助解烦忧

天降横祸 一时不慎受工伤
  2023年2月,钟某进入路桥某公司上班,从事热压工作,约定工资按照每片0.1元计算,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9月6日8时许,钟某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压伤手指,后被送至台州骨伤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手2-5指热压伤、左手中、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伴部分缺失、左中指末节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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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赔 屋漏偏逢连夜雨
  事故发生后,钟某多次要求路桥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均被公司拒绝。钟某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能够赚钱养家,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受伤后,钟某就更加没有经济条件聘请律师打官司。
雨过天晴 法律援助来帮忙
  2023年10月25日,钟某前来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案情后,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立即受理、审查,并指派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项勇律师办理此案。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约见了钟某,了解并掌握相关案情,得知钟某的诉求是为了能尽快拿到应有的工伤赔偿。由于钟某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故只能先提出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待劳动能力鉴定后再提出工伤赔偿的仲裁。援助律师从工服、病案、微信群、通话录音等证据入手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并向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为了能够尽快拿到工伤赔偿款,援助律师与路桥某公司进行多次沟通、反复磋商,从法理到情理,从事实到证据。面对援助律师晓陈利弊的劝说,又考虑到钟某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路桥某公司也有所妥协,并在劳动仲裁委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路桥某公司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日立即支付钟某各项工伤赔偿4500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农民工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而主张工伤赔偿的纠纷案件。受援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对后续工伤索赔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如果受援人把从确认劳动关系到工伤赔偿的所有流程全部走完,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从维护受援人的实际利益出发,援助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与仲裁庭、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最终促成双方调解,使本案得以快速解决。
  在本案中,通过援助律师不懈努力,在最大程度上为受援人争取了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节约了相应时间成本,从根源上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律师也慎重提醒,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多注意保留一些自己现场工作时的照片,保存和用人单位的微信、钉钉等聊天、打卡记录及工作服等证据,这些均能够帮助劳动者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台州市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晓法律师事务所 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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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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