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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牵绳?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饲养宠物,但不文明的养宠行为,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安全隐患,遛狗未牵绳导致行人被咬伤的事件屡见不鲜。
  近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城中队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早上和傍晚时段,在重点区域进行养犬宣传与巡查,针对遛狗不牵绳、饲养禁养犬等问题开展整治与宣传。
  在西城街道环城西路上,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任某某未使用牵引带牵领犬只。经了解,任某某为附近商铺店主,其小型犬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并接种过狂犬疫苗,因此并没有意识到遛狗牵绳的必要性。
  根据《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使用一点五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执法人员对任某某进行文明养犬相关规定的讲解,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任某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且引以为戒,以后一定会文明养犬。
  执法人员呼吁,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爱护环境卫生,文明规范养犬,不给他人造成困扰,不给社会增添负担。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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