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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1037辑——讨薪困局:对一起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几点思考

讨薪陷困局
2024年6月,20余名农民工因追讨欠薪向多部门求助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来到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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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这20余名农民工均为同一家公司员工,但该公司从未与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办理过社会基本医疗等保险,薪资的发放也均未经公司账户。正因如此员工做工只听从于老板花某某和管理人员,也只认识老板和有关管理人员,却对公司信息一无所知,甚至连公司名称都不知道。平常员工只能以生活费、预支工资等名义讨要薪资等费用,由老板花某某或管理人员以个人转账、微信、现金等方式发放。
违法操作的公司遇上法律意识淡薄的员工,最终引发这一集体讨薪事件。2024年5月底,因工资讨要困难,员工连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引发了全体员工的罢工。此时他们才发现花某某名下只设立一家公司,但他却以他人名义设立了另两家公司,而花某某则为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三家公司在同一个经营场地使用同一批员工。究竟该向哪家公司讨薪,所拖欠的薪资究竟由谁来支付,各相关人员、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推诿,到底谁是最终责任人?对于只知道老板,而不明公司信息的一众员工来说,讨薪之路漫漫且遍布荆棘与陷阱。

法援力撑腰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且属于群体性案件,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洪妹高度重视,当即指派叶璐律师与张敏哲律师共同承办本案。接受指派后,两位律师就马不停蹄的前往区劳动监察大队、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也积极协调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共同向三家公司施压。最后,其中一家花某某实控的台州某某模塑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工资表,并且,律师在调查中还发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这家公司在外还尚有一笔未结算的货款。在征询了全体受援人的意见后,27位员工一致同意由台州某某模塑有限公司支付他们的工资。但因其中6位员工超过退休年龄无法申请劳动仲裁,故援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将该6名员工向黄岩区人民法院起诉,其余21名员工向黄岩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保障受援人的工资能在诉讼、仲裁后可以得到有效清偿,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协调法院相关部门对台州某某模塑有限公司的账户进行查封、冻结并申请免除相关费用,减轻受援人的负担。
开庭期间,援助律师与仲裁员、法官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经多次开庭,最后裁判支持由台州某某模塑有限公司向27位受援人支付工资。受援人对此裁判结果均予以认可,为能尽快执行到工资报酬,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援助律师代为拟定相关申请书并指导受援人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律师寄语
在本案中,花某某作为老板和公司实控人,钻法律漏洞,严重侵害员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应当依法保障的权利。以公司有限责任的特点来逃避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的个人责任。从中也可看出,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属实艰难,法律给了公司自主经营的权限,却无法直接撕掉公司的 “面纱”追究幕后侵害人的责任,最后劳动者成为受害人。
那么如何让劳动者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律师在此有几点思考。一是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办理基本医疗、工伤等保险,明确用工单位;如果用工单位未予办理或是不愿办理的,劳动者自己也要保存好工作时的聊天记录、工作打卡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一切有关的证据。二是如遇公司未能及时发放薪资时,要马上对所有与工作有关的任务、人物、记录都做好存档,固定证据,以便于在与公司协商无果后能有证据作支撑。三是劳动者还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更要懂得如何用法,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 叶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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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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