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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打烟机 受援人虞某某曾从事娃娃机经营业务,后因观察到打烟机具有较高盈利性,且其运营模式与娃娃机相似,遂为增加家庭收入而决定转营此类设备。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虞某某先后网购4台打烟机,分别投放于多家棋牌室及小型商铺进行营利性经营。经查证,截至案发时,上述设备累计产生违法所得人民币77000余元,其中虞某某个人实际获利40100元。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4台捕鱼打烟机均为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
法律是无情的,又是有温度的 鉴于虞某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未自行委托律师,故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浙江中英律师事务所陶丽君律师担任其在法院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承办律师阅卷后及时地会见了受援人。会见过程中,虞某某委屈地提出质疑,表示黄岩区范围内存在大量同类香烟机设备,不解为何仅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解释,并为其提供情绪关怀。
但法律规定就是严格的,2020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2014年3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7号)规定,违法所得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该司法解释目前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受援人虞某某涉案金额达77,000元,个人获利40,100元,已显著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我们台州地区自2024年5、6月份起,对于线下开设赌场案件,已经适用违法所得累计达到20万元以上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标准。对于线上线下标准的不统一,导致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对于受援人相当不公。本案承办律师在发现该问题后,多次与经办法官进行电话沟通。通过与法官的交流,得知他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已将问题上报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沟通交流,就开设赌场的涉案金额线上线下量刑标准达成统一意见,并上报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的回复。这又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人本主义。
案件经开庭审理,律师提出的受援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系初犯等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受援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援助律师回访会见时,受援人表示认罪服判。
案件点评 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由于行业特性使然,普通民众往往难以准确辨识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备与合法娱乐设施的区别,这种认知局限客观上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市场上出现的捕鱼打烟机之类的游戏机,实质上就是老虎机换了个马甲又重新出现在民众的视线里。如受援人所说,黄岩街上这样的游戏机到处都是,为什么单单处罚他一个。律师在此想奉劝各位:违法经营行为的普遍存在并不构成免责事由,司法机关采取个案查处的方式具有渐进式治理的正当性。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法的,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进行试探,终有一日会东窗事发的!
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中英律师事务所 陶丽君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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