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笔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岩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招贤纳士环境,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在黄岩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的住房保障作用,自1月29日起,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以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
根据新规,凡与我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所有港澳台同胞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办理流程都按照我区现行规定执行。
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享受购房、租房、大病、退休等公积金提取和在我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黄岩公积金中心将为港澳台同胞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优先办理公积金业务,支持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
身边有同胞的可以注意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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