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 “我清清白白做人,一个人辛苦地把女儿拉扯大,从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就犯罪了?”在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二楼办公室传出这样激动的声音。办公室里,堆着一叠叠整齐案卷的办公桌上,放着两杯清茶,而张某正情绪激动地哭诉着,王忆娜律师微笑的倾听着,不时地递上一张纸巾,安抚着张某的情绪。
这一幕是发生在2019年4月中旬的一个上午,哭诉的张某来自仙居的农村,平时靠务农为生,与女儿相依为命,是一个纯朴的中年妇女。那么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2019年3月张某被检察院指控涉嫌赌博罪,王忆娜律师在接受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为其刑事辩护。
案情简介:
原来,在2018年3月的某一天,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告诉张某现在有一种赚钱方式,通过手机微信互相“报单”,每周二四六这三天通过网络“开奖”就可以获取利益。张某听着感觉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简单轻松,又想着可以帮女儿减轻负担,张某就开始和李某在微信上互相“报单”。谁曾想,才“报单”了一个多月,就案发了,这时张某才知道自己“报单”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王忆娜律师在收到指派后,梳理了一下介入案件的思路,
在第一时间先去法院查阅了案卷,同时对于赌博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的相关规定做了细致深入的了解,然后马上和张某取得联系,约定第二天进行约谈。
第二天,通过与张某和张某女儿的沟通,才知道原来张某自从被公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就一直无法接受自己涉嫌赌博罪这个事实,情绪非常不稳定。王忆娜律师安抚好张某的情绪,根据事实情况,为张某的刑事辩护做了有效辩护。
王忆娜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张某虽构成赌博罪,但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仙居县人民法院判处结果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多次收受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共计三万五千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相符,予以采纳。最后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下面来我们来了解一下赌博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律师观点:
依据最新的相关规定,为打击新型赌博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三次以上)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超过20000元的,构成赌博罪。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认为犯罪离自己很远,其实犯罪离你也许就是一步之遥。比如,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搓搓麻将,超过一定赌资就会被处罚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上海就将赌资较大定为100元。)
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 王忆娜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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