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我跟往常一样,在办公室紧张的工作着,忽然电话响起,显示为一个来自北京的号码,我顺手接起了电话,对方非常激动的对我说:“李律师吗?我是赵兵(化名)的哥哥,赵兵已接到路桥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了!谢谢你啊!”,“哦!赵兵在上大学吧!”“是的,现在学习很用功!谢谢啊!”放下了电话,我凝视着桌上的案卷,往昔的一幕幕又涌上心头。
2018年10月16日,我接到路桥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办理赵兵涉嫌诈骗一案,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我到检察院查阅了案卷材料,发现该案涉及电信诈骗,涉案有36人之多,由于该案牵涉范围较广,赵兵被检察院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诉的概率较大。
而后,我到看守所会见了赵兵,赵兵见到我的第一句就问:“律师,我还能回大学读书吗?”,我一下子就被惊到了,一般见到律师都是问会被判几年?什么时候能回家?问能不能回去读书的,我倒是第一次碰见。随后,我对他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才知道赵兵家住云南贫困山区,家里另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哥哥是在读硕士研究生;母亲疾病缠身,患有严重失眠症,在今年6月份还查出重度脑血管硬化,头痛不已,风湿骨痛也是多处治疗没有效果;父亲今年54岁,在煤矿上挖煤将近四十年,煤矿上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小于55岁,也就是说明年可能失业,如果父亲失业后,家里面的主要经济来源便是地里面的庄稼。另外,祖父母已经双双88岁,每个月需要巨额医药费以及生活费,这样一个家庭怎能承受赵兵可能被判刑的事实?
赵兵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在大二下学期暑假因在家看到母亲疾病缠身,一心想赚钱为母亲治病,因社会阅历浅,不懂辨识,因此误入歧途。现在一心想回大学读书,在看守所时已经通过家人向学校申请了休学一年。
回到办公室,我一直在想如何替赵兵辩护,这起涉及电信诈骗的案件,案情复杂,根据以往的经验,等公诉机关审查完毕,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话,赵兵的一年休学期就满了,即使从看守所出来也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于是,我思考能不能抛开传统的辩护思路,从赵兵的家庭情况,以及犯罪的原因,其渴望重回大学的迫切心理来书写一份另类的辩护词。我与律所的同事商量,觉得可以尝试一下。于是我将赵兵的家庭困难的证明、家庭环境照片、赵兵休学证明、读书时获得的奖状等资料作为附件与辩护词一起提供给公诉人。
辩护词中,我请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兵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如下:
赵兵目前系在校大学生。据其家属称:赵兵成绩优异,在家孝顺父母。他在去上学以前都会把家里面的重活累活干完,然后才去上学,很会体谅父母的难处,并且在学校也不会乱花钱,勤俭节约,懂礼貌,为人谦逊。赵兵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大二下学期暑假因看到母亲疾病缠身,多次寻医无果,且家庭贫困,就利用假期寻找兼职赚钱为母亲治病,谁知因社会阅历浅,不懂辨识,误入歧途。
在侦查阶段,赵兵通过公安人员打电话给哥哥,言辞恳切地请求哥哥为他办理休学证明,说他还要回来上学,他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回去读书。赵兵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在看守所已关押数月,他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认为,如果对赵兵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使赵兵完成大学学业,使他今后的谋生道路更加平坦,会让让他更加感恩社会,做一个对社会、国家有用的人。当然,对赵兵判处刑罚也是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对他本人来说,没有大学本科文凭以后找工作会更难,他的人生之路会更坎轲。
因此,我希望公诉人基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注重于教育目的,对赵兵作不起诉决定。
(以上辩护词基于保护赵兵原因,已做相应的修改)
提交辩护词后,我多次与公诉人联系,公诉人充分考虑到赵兵的犯罪数额较轻且悔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在他在休学期满前能及时返校读书,以完成大学学业。
这张不起诉决定书让我心中的大石落了地。一个贫困的家庭,培育二名大学生何其不易,而孝顺的小儿子又因想帮助母亲治病误入岐途,可以说赵兵的不起诉决定书,正是体现了法律的温度,赵兵虽然走了错路,但是有了法律的指引,有了法援的介入,他也终于走回了正道。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天墨律师事务所 李小平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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