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已是违法 肇事后还逃逸 更是错上加错 近日,临海交警大队头门港新区中队就抓获了一名无证驾驶无牌无保拼装三轮汽车、且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人员。
交通事故: 一方逃逸、一方被卡车内 11月23日15时44分,有群众报警称,在临海上盘镇进港路与旧城村村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已逃离现场,另一方拖拉机驾驶员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
接到警情后,头门港新区交警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与消防队员一同将卡在拖拉机车内的当事人王某救出。后经医院检查,王某脸部被玻璃碎片刮擦出血,脚部被挤压发肿,身体其余部位无大碍。

△事故现场 一组走访、一组调取天网视频 安置好伤员后,交警部门兵分两路,一组对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对周边的村民进行走访,另一组在中队调取天网视频,从中找线索。
通过视频查找,发现逃逸当事人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车辆。没有明确车牌为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办案民警便仔细排查附近区域的所有相关监控,逐渐缩小逃逸车辆的流动范围,最终确定逃逸车辆进入上盘镇涂岙村内。当日晚10时许,董某迫于压力在儿子陪同下到交警队主动投案。
在执法办案区的询问室里,董某称自认为事故发生为王某责任,且清楚交警队最近在查处此类拼装无牌车,害怕自己被处罚,便一时糊涂驶离现场,现在非常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海市公安局认定董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董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行政拘留十日;对董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对董某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620元;对董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一直坚持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1月以来临海头门港新区交警中队已查扣处理6例驾驶无牌拼装三轮汽车的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广大市民切勿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 此外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并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 肇事逃逸终将受到严惩! 
珍爱生命 跟交通事故说不!
来源:台州公安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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