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有人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但有的人却整天游戏人生。
周某,早年在工地上做工,由于工作非常辛苦,导致皮肤黝黑,头发花白,与同龄人相比显得格外“成熟”。某日回乡探亲,周某遇到了发小吴某,几乎一样的出生,一般大的年纪,吴某衣着光鲜,散发着自信的微笑,言谈间,轻轻松松年入几百万,混得可谓风生水起,对比自己却如此潦倒。于是,周某辞去了工地的工作,来到武汉,投奔吴某,在吴某的安排下,从事其公司销售一职。
吴某,五年前在一家游戏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工作的几年间,吴某熟谙游戏公司的各种套路,而且对这个行业了如指掌,这几年财富快速积累后,他自己成立了两家公司进行游戏开发和销售,主要游戏有“热血斗牛”、“万人炸金花”、“捕鱼猎人”等。
周某投靠吴某后,被安排在吴某其中一家公司任职,主要负责游戏币的出售工作,比起工地上的苦活累活脏活,这个工作可谓相当轻松。每天只需打开电脑,登录游戏账号后,在游戏大厅发发广告就可以了。广告的内容都是提前策划好的,只需按照话术复制粘贴即可,如果有人想买游戏币,周某就为其兑换,如果有人要退出游戏,周某就将其游戏币兑换成人民币。如此轻松的工作每个月的收入基本都是过万,好的时候可以高达两万,并且到年底还有很多奖励。这对周某来说,何止快意人生,简直是登上人生巅峰。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游戏玩家到派出所报案,说该款游戏涉嫌赌博。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游戏不仅仅是个游戏,因为游戏中的玩家可以任意购买游戏币,游戏结束后可以任意兑换人民币,游戏币兑换成人民币的价格的要略低,而吴某所在的公司也正是通过这种高低差赚取丰厚利润。这不是游戏,这就是赌博。
很快,吴某、周某等人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周某如实陈述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侦查,吴某等人开设的公司,仅七八月的时间,通过“热血斗牛”、“万人炸金花”、“捕鱼猎人”三款游戏便非法获利2500余万元,而周某仅几个月时间便收取游戏赌资650万余元、非法获利近10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案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周某等人的开设赌场罪。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银马律师事务所为周文提供一审阶段的法律援助,法援律师经过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发现,周某原本是有着幸福的家庭,经过多年辛苦打拼,在老家县城买了房子,娶妻生子,虽然工地上的活比较辛苦,但是日子却也有条不紊,一对双胞胎女儿的出生更是为这个小家增添了不少喜庆,妻子在家照顾父母、孩子,自己则在外赚钱养家,日子原本可以这样和和美美,却不想因为自己一念之差把自己送了进去,断送了这份和谐与美好。
法援律师问周某,你知道吴某的公司是做什么的吗,你知道他做的事情是违法的吗,周某说都知道的,法援律师问那你为什么还要跟着他一起做非法的事情呢?因为来钱快,而且容易。一语道破,忠诚是因为筹码不够多,正义是因为诱惑不够大。
该案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比较充分,法援律师对于案件的定性和证据均无异议,考虑到本案中周某的认罪态度非常好,有明显的认罪、悔罪的表现,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充分沟通,又征求周某本人的意见,周某表示愿意做认罪认罚以便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周某在该犯罪集团中,仅仅是一个销售人员,负责其中两款游戏的兑换工作,与统一策划、组织、安排公司经营的吴某等人性质是不一样的,并且从未参与利润分配,仅仅是拿自己业务的提成,应该符合《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援律师还从犯罪的起因、行业的现状、社会的危害性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并建议法院依法对周某判处缓刑。经过法援律师的极力争取,法院最终采纳了法援律师的意见,并给予周某缓刑的量刑处理。
正常情况下,游戏玩家想获得游戏币只能通过人民币充值,获得的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使用,并且游戏币是不能够变现的,因为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流通,这是一种单向流通,这是正常情况下的游戏。而本案,周某等人为游戏玩家提供了游戏币变现的功能,玩家可以从其他玩家处赚得游戏币,通过周某等人进行变现,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发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本案中,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互相或与人结伙,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帮助,从事资金支付结算工作,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浙江银马律师事务所 李雪云律师 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 许梦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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