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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637辑——一杯醉驾酒,多少离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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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被广泛传播,一句简单的警示标语,告诫大家酒驾是违法的,它不仅给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威胁,也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我们的交警叔叔天天劝导,时时宣传,但还是压不住一些驾驶员的侥幸之心,认为自己“酒量大、醉不了、小路绕、查不到”、“喝的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要做违反法律的“逆行者”。
  目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有人因此家破人亡,也有人因此前途尽毁。近日,家住路桥区螺洋街道的金某由于酒后驾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惊魂一刻 家庭破碎
  在接受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我立刻办理相关的手续开始律师阅卷、会见。事情原来是这样:2020年年底,被告人金某约了几个好友在温岭泽国的KTV喝酒,一直喝到凌晨才肯离去。已经喝的迷迷糊糊的金某驾驶轿车载着三个朋友从温岭泽国开往路桥城区,当由南往北途径路桥区桐泽线峰江街道上蔡巧路段时与前方同车道的驾驶轻便摩托车的刘某发生了追尾相撞,被害人刘某因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金某说:“我当时是迷迷糊糊的,非常非常累,开着开着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听到“砰”的一声,车子受到剧烈撞击,我一下子就惊醒了,流了一身冷汗,马上紧急踩刹车,车子撞到了护栏,停下来下车查看,发现一个人躺在路边,我当时就慌了,瘫坐了在地上”。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金某对于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铁窗落泪 反思悔过
  我在路桥区看守所会见金某了解案件情况,并告知被害人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高达60万元。金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由于自己酒后驾驶导致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不仅使自己的家庭岌岌可危,也使刘某的家庭到了破碎边缘。被害人刘某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抚养,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刘某的家属从此以后将面临多么艰难的生活。
  面对冰冷的铁窗、高额的民事赔偿、破碎的家庭和家人失望的眼神,金某红了眼眶,心理的防线失守,止不住的掩面痛声哭泣。
  多方协调 促成调解
  作为金某的法律援助律师,我不仅要维护金某的合法权益,更要抓住机会尽可能的挽救两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在会见的时候,金某表示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富裕,但是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做好民事赔偿。但是,这些和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金额相差巨大,如何促成双方在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共识成了一个巨大的难题。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办法官、检察官、援助律师的多方努力之下,金某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履行了部分赔偿款项,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件到此结束,金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害人家属也得到了民事赔偿款。我在最后一次会见金某时,金某说:“骆律师,非常感谢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我的帮助,在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之前,我心理压力很大,晚上一直睡不着觉,老是被惊醒,现在我老婆和被害人家属都原谅我了,我在监狱里面会积极改造,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好好做人”。
  酒后驾车不仅违法还危险,多少车毁人亡的案例都在无声诉说着血与泪的教训,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们都能够以此为戒!
  路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 骆森斌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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