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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639辑——一出“黑吃黑”的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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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下面是陷阱。买卖银行卡本身就已经涉及犯罪了,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实在是太过于聪明了,将卡卖给他人,在得知卡里有钱后还去银行挂失补办,从而将卡里的钱占为己有。看似天衣无缝的犯罪手法,最后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喜提刑事犯罪。最近,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接受了这样一起“黑吃黑”的案件。
  鸣鸣得意,以为掌握“财富密码”
  何某96年出生,今年刚大学毕业,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就一直呆在家里,一直跟家里伸手要钱,生活过得较为拮据。董某系其发小,2021年1月的一天,其找到何某,跟他说有一个发财的生意,很简单,不需要出力,只需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卖掉,一张卡就可以得到800块钱的报酬。何某听了之后,很是心动,于是将其名下的3张银行都卖给了董某。过了几天,何某发现自己卖出去的银行卡里面有几笔钱进账,两人一商量,觉得这笔钱肯定是犯罪分子打入的,即使取出来也不会有人声张的。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挂失,然后补办银行卡,最后顺利将卡里的钱转到了自己的账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聪明反被聪明误
  案后发,何某因为经济困难,没钱聘请律师,于是来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去会见了被告人。而后,何某在律师的帮助下,正确理解了自己的行为和法律的规定,同意了检察院的认罪认罚。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律师提醒:
  买卖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已经是犯罪,妄想通过“黑吃黑”发家致富,更是痴人说梦,法律是绝对不会允许的。所以,在电信网络犯罪猖獗的今天,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了骗子的帮凶。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侯亚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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