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后却被起诉
周女士的丈夫在10年前向王某借了1万元应急,在借款后的第二个月便已经归还,因为周女士和其丈夫比较淳朴,也欠缺法律意识,在还款后并没有向王某要回借条;前几日,其收到法院的起诉材料,原来是王某起诉了其丈夫,要求返还1万元借款及利息。其丈夫很淡定,认为钱已经还了,觉得没必要应诉;但是周女士不放心,于是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法援律师来支招
我看了起诉材料上的借条,上面写着“今向王XX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月利1分”并有周女士丈夫的签名。我问周女士,借条上面的字是谁写的?周女士说,除了“月利1分”四个字外,其他都是其丈夫写的,当时借钱的时候,本来就是应急用的,很快会归还,再加上和王某是邻居,当时关系比较好,也就没有约定利息。我又问周女士,钱是如何借的,又是如何还的?她说借和还都是现金形式的。
听完,我建议周女士出庭应诉,因为借款系10年前发生的,金额较小,又是现金交付,而且还有借条。如果不出庭应诉,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可王某的说辞,让其丈夫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出庭之后不仅可以向法庭陈述说明案件事实,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如果最终鉴定出“月利1分”四个字不是其丈夫所写。那么,王某可能会因为伪造或变造证据,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提醒
现实生活中,由于生产生活等原因,可能需要向他人借款,如果在借款时出具过借条,那么在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后,无论双方是否认识或亲近,都应及时收回借条并销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在归还借款时,最好采取有效的归还借款途径,如银行转账等并保留转账凭证作为证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鑫湖律师事务所 郑家祯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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