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要依法用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22年伊始,小伙子张某就碰到了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带着疑虑,他来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原来,张某原先在本地一家公司工作,其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至少在公司工作满2年,否则将承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张某在该公司工作未满2年因故离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一个月的工资。张某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想知道公司给他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合法?
听了张某的疑虑,作为值班律师,我向他解释首先我们要认识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两者是有区分的。
劳动合同期限vs服务期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期限。而服务期与上述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服务期指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该服务期是一种约定单向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离职是否要承担违约金?
因此,张某的公司能否扣除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要区分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张某单位给张某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给张某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基于此,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张某违反服务期,需要支付违约金。第二种情况是张某单位如果没有给张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没有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则用人单位不能与张某约定服务期,更不能因张某提前离职而扣除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享有自由离职的权利。根据张某陈述,其公司并未给其提供专项培训。据此,张某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亦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金。张某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被扣除的工资。
张某听了我的分析,表示其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劳动者适用违约金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得以主张违约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蔡婉瑛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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