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我的法援故事第742辑——道医不是医生的“医”

63844997_1.jpg
(网络配图)
  关于“道医”,日常电视剧里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位医术精湛的道士,手持拂尘,一片仁心昭万古,千方妙药救群生。现实生活中也存在道医一派,但今天要讲的这位道医却是以身试法。
  道医不是医生的“医”
  两天前,法律援助律师在看守所接待了这样一位被告人,即使已经身陷囹圄,他始终还是想不通为何自己身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经过援助律师耐心询问得知:原来他是位道医,在当地中药材市场附近开了一家道医馆,销售药食同源的食品,此外也会自己研发一些调理身体疾病的食品出售。后来他研发了一款“有助于”降血糖的产品用于销售,没想到为此自己竟然被抓了。他想不通,自己明明有道医证,而且在当地开店多年,生意做了这么久都没有问题,怎么就被抓了呢?涉嫌的罪名又为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值班律师经过全面了解后,对他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道医不同于医生,所谓医生需持有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执业医师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或加盖省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等等。所谓的道医证,其实就是道医养生证,它主要从事范围为理疗养生,所以道医是区别于我们平时所说的医生的。因此,即使是称为道医,他所经营的中药馆也只能销售一些养生理疗之类的产品。
  为何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规定处罚。这位被告人作为道医,虽然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但却自作聪明在中药食品中添加了西药成分,有二甲双胍、格列苯脲、吡格列酮等,这种做法是涉嫌违法的。因为这种西药有降血糖的功效,糖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该产品后,会严重影响其血糖指数。2021年初,有公司购买了这款产品并改头换面进行销售,后来被举报,随着办案机关的深入侦查,最终被告人也被刑事拘留,次月被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律师建议
  是药三分毒,有病切忌乱投医。当代社会中,一些上了年纪的患者,因为久病乱投医,很容易听信一些偏方妙药,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偏方都具有科学依据。律师建议,买药时可以前往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药品批号,识别产品性质,是药品、保健品还是普通食品。同时,作为患者,不应盲目追求疗效,而是应当到正规医院请专业医生对症下药。对于其他有调理功效的或者治疗疾病功能的产品,还是应当谨慎选择,才不至于到最后劳民又伤财。
  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 邵颂颂
  来源:台州司法
0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说点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