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机店办理业务时,不少人会将手机直接交给店员操作,这样虽然省时省心,但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不可小觑。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25日,王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玉环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因王某某未聘请律师,按照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规定,我受玉环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王某某审判阶段的辩护律师。
会见时了解到,王某某在玉环市龙溪镇经营一家手机店。平日里从事着经营手机销售、手机配件销售、手机号码办理等业务。但生意并不景气,直到这天一位网名叫“易芳”的网友添加了王某某的微信并为王某某推荐了几个微信群,声称可以赚点“外快“。王某某作为手机店主迅速的掌握了这“赚钱方法”,即利用手机店的便利,通过窃取新用户信息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平台账号,将手机号码、验证码发送至群中注册完成后便能收到5-10元不等的奖励。被抓后,王某某不明白,声称自己只是发发验证码又不是杀人放火,咋就触犯了刑法呢?
我在会见过程中,告诉王某某,因为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帮助行为,才使得诈骗分子能够实施精准诈骗。故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交织的案件,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的规定进行审查认定,即通过认真审查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参与程度,结合能够证实其认知能力的学历文化、聊天记录、通话频率、获取固定报酬还是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成等证据,分析判断其是否属于诈骗共同犯罪、是否应该数罪并罚。利未谋得,却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王某某后悔不已。
本案为刑事附带公益民事诉讼,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千零二元予以没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六千零二元五角。
律师提醒: 君子求财,取之有道,希望大家在人生征途上,心存法律敬畏,善用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走好人生每一段旅程。
玉环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榴岛律师事务所 郑发琪律师 来源:台州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