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因此,保护大自然中的绿水青山才能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林木作为重要的生态组成部分,林业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角度,还是环境保护角度,保护林木都是义不容辞的事情。未经许可滥伐林木,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有可能会涉及犯罪。
承包的林木不能想砍就砍 2022年3月,詹某将位于临海市括苍镇大洋山茶山处的林木采伐权全部承包过来。之后,詹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就私自组织了人员进行砍伐。至2023年5月案发,詹某共砍伐杉木2995株,所砍伐的杉木尚留在现场未出售。经临海市森林案件技术鉴定小组鉴定,被砍伐林木为一般商品林,共计林木蓄积237.2334立方米,造成森林生态损害所需修复费用44925元。2023年5月,詹某主动到临海市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毁坏的森林资源需要修复 2024年1月,被告人詹某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森林资源修复的申请书。认为自己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希望以行动修复被毁坏的森林资源,愿意主动补植复绿。但是因为自己年老体弱,无法亲自植树,因此自愿缴纳森林生态修复费用,并委托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完成据具体的造林任务。
认罪认罚+积极修复,从轻处罚 因詹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于是指派我担任詹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会见并听取了被告人本人的意见,詹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在检察阶段就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作为辩护律师,我提出了詹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以及缴纳了森林生态修复费用,完成了对森林自愿的修复等辩护意见,要求对其从轻、从宽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詹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对詹某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说法: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应当深入每一个公民的心中。砍伐树木要“先申请,后砍伐”,不论是自己种植的还是从他人处承包的树木,砍伐达到一定数量的,都需要先去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贪图便利而触犯法律。
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 侯亚丹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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