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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援故事第1027辑——“熊孩子”拿家人手机打赏主播近5万,能追回吗?

  花钱打赏主播并不少见,但你可能想不到,隔着屏幕刷“礼物”的“榜一大哥”,居然是年仅9岁的“熊孩子”。近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遇到了一起未成年人“打赏门”案件。
  9岁孩子“豪掷”近5万元打赏主播
  年仅9岁的小兵与姐姐小花平时关系很好,姐姐非常疼爱弟弟,两人之间几乎没有秘密,小兵知道小花的支付宝密码。小花平时去上班的时候,有一个手机放在家里。12月中旬开始,小兵趁家人不注意,拿起姐姐的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登录姐姐的账号看起了直播。光看直播还不过瘾,短短半个月,小兵给主播们刷了近5万元的礼物。半个月后,小花发现了他的打赏行为,于是向平台提出退款申请,不料却遭到平台的拒绝。
  未成年人打赏有效吗?
  小兵和小花的父母无奈下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作为值班律师,在听了小花父母的叙述后,分析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本案中,小兵年仅9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兵未经代理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当代理人不予同意或追认打赏行为时,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应该无效,平台基于这种无效打赏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但本案中小花一方向平台申请退款的关键及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充值打赏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小兵做出。本人建议小花一方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不在场证据、交易明细、聊天记录等,为追回钱款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警示:
  作为监护人,家长一方面应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上网习惯和合理的消费观,同时应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防止孩子知道密码后自行支付。对于充值打赏等行为,家长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勿完全寄希望于事后向平台申请退款来挽回损失,而是更应注重事前预防。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蔡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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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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