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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泊位上这种行为,罚款500元

  “你好,门口的绿植盆栽长期放置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严重影响了此处非机动车的停放,请你们立即将这些绿植盆栽清理干净,并到我单位接受立案处罚。”近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天长南路一家食品店长期在门口的非机动车位上摆放多盆绿植,导致周边非机动车无处停放,严重影响周边市民的日常停车需要。
  经调查,该食品店所处的位置门前有较大一片空地,时常有车辆停到店铺门口,店主认为这影响了自家生意,故在门前人行道上摆放了一排绿植盆栽,阻止店门口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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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店家将绿植盆栽移走,恢复公共停车位原本的秩序和功能,并处罚款500元。
  今年2月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公共停车泊位上擅自设置违法道路设施、擅自堆放私人物品、擅自设置或占用停车泊位和长期停放废弃汽车(僵尸车)和废旧电动车等开展人行道清障“月季花行动”,截至目前,恢复被占用的停车泊位40余处,立案处罚3例。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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