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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水路段不减速,溅人一身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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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后,一些路面会形成积水,车从上面驶过时如果速度过快,很容易将水溅起,让路人遭殃。
  3月6日上午7点29分,在椒江开发大道与新德路交会处,一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看到前方有积水正减速慢过。这时,一辆灰色小轿车快速驶过积水路段,溅了男子一身水。这情况着实有些气人,男子随即向交警部门举报。
  随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三中队展开调查,确认灰色小轿车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水花溅了男子一身。民警通知灰色小轿车驾驶人邱某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在民警一番批评教育后,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依据《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驾驶机动车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慢行,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安全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决定对邱某予以100元罚款。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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