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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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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上午,温岭市松门镇组织农渔办、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渔港管理站等工作人员,对辖区菜市场、餐饮店等涉渔经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姑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除龙头鱼、虾姑两个品种之外的6种海洋渔业资源也被列入重点保护品种。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当地的育英菜场,以及东南工业区的海鲜楼、小炒店。执法人员介绍,5月1日至7日为海鲜销售的缓冲期,过了7天时间,只要看到有销售海鲜现象,一律予以收缴,并送往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对于活体梭子蟹等,收缴后一律放归大海。
  近年来,超低温-60℃海鲜问世,解冻后的海产品与新鲜海产品很难分辨,这给当天的执法活动带来了难度。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提供相应的凭证。
  这是该镇组织的首次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重点对经营户进行幼鱼保护的宣传,并向他们发出“从我做起,保护幼鱼,珍爱海洋,携手共建美丽东海、幸福家园”的倡议。
  “下一步我们会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违规销售违禁渔获物等行为,强力保障禁渔期制度的有效落实。”温岭市松门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负责人陈韶华说。


来源:望潮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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