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我的法援故事第1069辑——一封来自高墙内的感谢信

“缘份让我们在台州六百万分之一的情况下相识,是你为高墙内的我提供了法律帮助,也是你给我的家人报了平安,使他们能安心……感谢!”春风拂面的3月,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收到了一封来自天台县看守所的感谢信,写信人是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周某某。信中质朴的文字藏不住深深的感激之情。这一封感谢信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呢?
周某某和周某2系朋友关系,2人多次一起喝酒。2024年5月24日晚上,周某某和周某2在天台县某排档吃饭,周某某和周某2酒后因讨论A朋友好坏发生口角,周某某走出店外准备驾驶电瓶车离开时,周某2走出店外对其言语辱骂,周某某从电瓶车车头兜里拿出之前买的一把尖刀并扬言要刺周某2,周某2走到周某某面前继续辱骂挑衅,被激怒的周某某左手持尖刀朝周某2的下腹部刺了一下,周某2当场受伤倒地。周某某将尖刀扔在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到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投案。当日晚上周某2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周某2系他人刺器作用致肠破裂、肠系膜破裂、骼动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周某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周某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周某某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通知后,考虑到周某某周某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事关重大,当日即指派台州市重特大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团成员蔡律师担任周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按照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3日内阅卷,5日内去天台县看守所会见周某某。会见伊始,援助律师告知周某某是接受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依法无偿担任周某某的辩护人,询问周某某是否同意,在获得周某某同意后,援助律师进一步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谈到事情发生的经过时,周某某情绪激动,一直反复称“当天晚上喝了酒,我都准备走了,周某2一直在挑衅,要不是他一直挑衅我,可能也不至于此”。援助律师首先安抚了周某某的情绪,并耐心解释,如果本案系周某2挑衅激化矛盾,周某2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在量刑上会酌情从轻。接着,援助律师详细询问周某某有关案件的细节,并解答周某某的疑问。周某某逐渐放下心防,向援助律师坦诚其成长经历。最后,援助律师在详细听周某某诉说后,与周某某沟通辩护方案。
会见后,援助律师通过周某某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与周某某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走访,和其亲属、朋友沟通,进一步了解周某某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周某某为肢体残疾人,无固定工作,父亲在周某某小时候因一场事故去世,其母亲也是残疾人、患有糖尿病、骨折病、湿毒疮等病,经常住院治疗,家中老房破烂不堪、根本无法居住,平时靠亲戚接济生活,家庭条件非常贫困。援助律师周某某家属调取了周某某母亲的病历、住房照片等资料,并整理证据目录提交中院,向法院反应了周某某家庭条件困难,赔偿能力困难。为了缓和双方矛盾,为周某某在量刑上争取减轻的机会,援助律师与周某某亲属、对方家属、法院反复多次沟通,希望能够在周某某一方的能力范围内赔偿对方,取得对方谅解。遗憾的是,由于周某某经济实在困难,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庭审中,援助律师从周某某的犯罪动机(酒后冲动被挑衅)、作案工具不属于管制刀具、犯罪手段(仅在腹部桶刺一刀),犯罪后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主动拨打120有施救表现、被害人有过错、愿意赔偿但是赔偿能力确实困难、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辩护,希望法院对周某某减轻处罚。最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某某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收到判决书后,援助律师再次去天台县看守所会见周某某,周某某对援助律师的工作表示肯定,表达了对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感激。周某某的行为固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法治文明,不仅需要法律的利剑,也应有人性的关怀。这封跨越高墙的感谢信,恰似一束穿透铁窗的光,照见了法律援助工作中那些温暖而坚韧的力量,为迷途者保留了希望。

微信图片_20250704162925.png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蔡婉瑛律师


144011enfmfb4ff4q40fo8.jpg

来源:台州司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说点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