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的一天,一对七旬老人抱着一堆发票和病历资料,带着一点忐忑和不安,小心翼翼地来到了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值班律师陆如莹接待了两位老人家,在细致问询下终于明白了这一对七旬夫妇到访的原因。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7日,徐某某和丈夫在外准备乘坐公交车辆回程,徐某某后于丈夫上车,在上车过程中因司机陈某某操作不当被车门夹到,造成徐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某丈夫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赔偿问题,但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扣减了很多赔偿项目,最终仅愿意赔偿5万元左右,而公交公司不曾出面就赔偿问题有过任何沟通。徐某某夫妇在一直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最终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
法援在线 陆如莹律师了解徐某某夫妇到访的来龙去脉后,认为徐某某的情形符合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宣传的《法律援助法》的援助条件:徐某某夫妇是农民,两人均已达古稀之年,且没有退休收入,两夫妇赖以生存的就是徐某某做零工的微薄收入和务农。为了贯彻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宗旨以及及时为徐某某维权的目的,在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以及固定初步事实依据后,陆如莹律师通过浙里办APP网上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在收到申请的第一时间即进行审核,最终将案件依法指派到浙江仁联律师事务所由陆如莹律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办理案件登记和委托手续后,就案件具体细节问题进行了询问了解,同日整理完毕诉讼材料并送交法院立案。案件经过一个月的调解,调解金额从5万余元提高到6万余元,最终因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互推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仍然过低而导致调解失败。2025年1月20日,案件正式开庭。庭审中,承办律师依据证据材料,从责任比例、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14000余元,公交公司在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责任。2025年1月23日法庭宣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9万余元,公交公司赔偿4000元。至此,徐某某夫妇的维权之路终于见到了阳光。2025年过完年不久,承办律师就接到了徐某某夫妇的电话,电话中两夫妇兴奋地告知赔偿款已经全部收到并再次表示了感谢。
律师提醒 徐某某夫妇磕磕碰碰的维权之路走了大半年,最终是法律援助给他们带来了实质意义的帮助。天台本地有句俗语叫“气死难告状”,对于年迈的徐某某夫妇来说,走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打官司是“逼上梁山”之举。但若不是这个决定,漫漫的维权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到终点。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而法律援助是国家给予的温情和最后保障,请每一位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勇敢维权。
浙江仁联律师事务所 陆如莹 天台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照蔚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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