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前情提要:
种粮大户32亩水稻长势异常,即将面临严重减产甚至颗粒无收,缘起何处?种粮大户崔某认为是种子购销站出售的种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面对高达一万八千元的鉴定费,农民维权又将何去何从?农民维权任重而道远,那么在本案中,作为维权者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那么到底是谁动了我的水稻,让我们带着这样的疑问走进台州仙居某乡镇的三十二亩水稻。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下旬,站在火辣辣的太阳下,崔某指着一亩亩的水稻和我哭诉,家里就指着这田地吃饭,本来就没钱,现在好了,还要亏损四万多,这日子怎么过啊。
崔某是仙居当地的一位粮食种植户,作为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没有其他的技能,就指着这三十二亩水稻田吃饭。今年5月份,他在当地的某种子购销站买了水稻种子播种,谁成想这水稻是越长越蔫,到了7月份,这水稻已经是不成样子了。身边也在种植水稻的同村村民说,你这水稻怕是要颗粒无收啊,崔某也着急了,为这水稻是茶饭不香,夜不能寐。这水稻一出问题,崔某就火急火燎的跑到种子购销站去理论,一开始购销站的人还敷衍一下,到后来干脆就不理睬崔某了。崔某看着田里的水稻一天不如一天,施肥除虫都没用,去购销站那里闹了几回也没有结果,真是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崔某听同村的干部讲,你不如去县里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一下法律援助,也是一条路子。崔某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带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作为崔某的援助律师。
案件诉讼前阶段:
崔某非常着急,一直问我能不能打赢官司,我说,你不要着急,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但是你要信任我们援助律师的能力和职业道德,现在我们要做的是理清思路,理性分析。你有什么可以证明你是在他(某种子购销站)那里买的种子?崔某有点尴尬,我东西买了,票早不知道丢哪里去了。半晌后,崔某突然一拍脑门,说,某某电视台以前采访过我,他们购销站的负责人承认过是在他们那里买的种子。在崔某那里听闻这个消息后,我立刻马不停蹄的赶到某某电视台,在出示了律师证和说明来意后,电视台非常配合的给我复制了视频,第一手的证据很顺利的拿到。
接下来是如何证明是种子存在质量问题,还有如果种子真的存在质量问题,有问题的种子又有多少,最终造成了多少的损失。我经过查找,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场鉴定是指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
在理顺了思路之后,我准备好相关的案件材料,正式向仙居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对32亩水稻的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进行鉴定。
诉讼阶段:
诉讼阶段,法院要对水稻进行鉴定,这时候,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崔某坚决不同意由当地的种子管理机构进行鉴定,而除了当地的机构,相对合适的只有杭州的一家鉴定机构,但是鉴定费用非常昂贵,必须要预缴一万八千元。崔某说,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的鉴定费,万一鉴定结果是种子没有问题,那该怎么办,损失的四万多元要不回来,还要倒贴一万八千多元鉴定费。崔某既不愿意由当地鉴定,又请不起外地的鉴定机构,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而此时,法院的经办法官,在和种子购销站多次协调沟通之后,种子购销站愿意和解。至此,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崔某也撤回了诉讼请求。
律师在线:
援助律师徐娅想要对广大农民说的是:1.大家在购买像水稻种子等主要农作物种子时,一定要到正规的种子销售站点去购买。同时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2.发现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时要尽早与种子销售商进行沟通,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3.如果双方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要重点普及一下维权者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首先,要注意保全证据。购买物品的发票等票据一定要妥善保管。其次,要和援助律师多沟通,多提供有利的信息,同时对于援助律师的中肯建议还是需要耐心听取。最后,作为法律援助,是为弱势群体撑起一面法律的保护伞,我们是不收取任何费用,要增加对于各种打着法律援助旗号的诈骗行为的防范。
浙江安州律师所律师 仙居县法律援助中心 徐娅
来源:台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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