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巡查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则恐怖视频,视频内容为恐怖分子对他人实施砍头行为,场面残忍血腥。
鉴于该视频社会危害性大,路桥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并在路桥某商场内将传播该视频的任某抓获。经询问,任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在微信群中转发恐怖视频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路桥公安分局依法对任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切莫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以身试法,如收到此类信息,要积极举报,拒绝转发。文明上网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发布暴恐音视频属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要引以为戒,不给网络涉恐言论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来源:台州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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