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楼道内严禁停放电瓶车,更别说充电了!温岭太平街道南屏小区有一位居民就因为图一时方便,在架空层公共过道内充电引发火灾,换来10天拘留!
“不好了,着火啦!”12月3日下午4时许,太平街道南屏小区3号楼4单元架空层突然冒出黑烟,浓烟笼罩整个楼道。
南屏物业公司管理员林松兵第一个赶到现场,他稍作防护后,带着灭火器冲进浓烟,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与随后赶到的太平街道应急办消防巡查队员一起,扑灭火势。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火灾是由该单元6楼一陈姓居民,在架空层公共过道给电瓶车充电引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1月25至12月1日,温岭市接火警20起左右。
●25日,太平街道老车站对面地下管道电线着火,造成交警系统在该处的线路受损。
●牧屿惠佳鞋厂着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过火面积40平方米。
●26日,新河镇南鉴村新民之家一房间发生煤气爆炸,系母女俩操作煤气瓶不当,导致煤气泄漏爆炸(未起火),房间内生活用品受冲击损坏,两人伤势轻微。
●温峤镇金溪村武陵庙蜡烛台因下方没水,干烧造成轻微起火。火被村民熄灭,未造成损失。
●27日,太平街道北山菜场乐锦路林女士出门未关火,引发火灾,烧毁一口锅和一台油烟机。
●28日,箬横镇团结前林片一民房着火,由使用“热得快”引发,过火面积二三十平方米。
●松门镇河头村一厂内,电焊焊渣引燃旁边垃圾着火,过火面积二三十平方米。
●29日,石桥头镇横湖新村一民房着火,起火原因是电气线路故障,过火面积10平方米。
●30日,横峰街道后洋郑老村部前一集装箱着火,系内部煤气灶起火。
除新民之家这起煤气爆炸事故有人员轻微受伤外,其余无人员伤亡。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周内居然有那么多起火灾,而这绝大多数都是由当事人忽视造成的!请转发告知亲友,以身边发生的火灾为鉴,注意防范!!!
来源:温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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