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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留下50万借据,临海独生女打官司追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父亲去世未久,
生前有借朋友50万元,
不想,朋友竟不承认了。
独生女无奈到法院打官司,
法院却要求她撤诉,
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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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然去世
借出的50万元要不回来

  在临海某单位上班的钟女士,是独生子女,家里还有个后妈。
  父亲老钟曾是机关干部,于今年1月份,因身体原因,突然去世。
  据钟女士介绍,3年前,手头宽裕的老钟,将一笔50万元的巨款,借给路桥朋友陈某做生意。
  “具体怎么借的,其中的过程我们都不太清楚。”钟女士说,她手中不仅有对方手写的借条,还有中间人,而且父亲临死前,还留下遗嘱,这笔钱追讨回来,由他的第二任妻子和女儿平分。“这借条原件还在中间人手里,遗嘱他也一清二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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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钟女士提供的借条照片看到,上面写得很清楚,还有借款人的签名和指印。
  因为陈某不承认这笔借款,钟家追不回这笔钱,于是双方在临海法院打起民事官司。但是,据钟女士说,法院要求她出具一份继承人的证明,当她跑到社区、派出所等部门,却遭到了婉拒,即无法开具这样的证明。

公安只能出具家庭成员之间关系

  “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数年前,有关老百姓“打证明难”的新闻一度成为焦点,也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要证明当事人的继承权问题,得由法院认定。”3月21日,带着钟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上临海公安设在办证大厅的户籍科。
  户籍科一位姓邵的副科长了解情况后解释说,对钟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只能证明钟女士与其父亲的父女关系,而她后母与其父亲的夫妻关系,也可以通过民政窗口得到证明,至于老钟财产的继承权,以及由哪些人继承,他们无法给予证明。“有关这方面的职责规定还是比较清楚的。”
  据了解,老钟的父母亲都早已离世,即他的直属亲人只留女儿和妻子。

法院:先确定好继承权,再打债务官司


  为何没有继承人证明,就打不了官司?
  “这中间可能有误会,当事人可能误解我们的意思了。”昨天,记者找到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办钟女士一案的李法官,正忙于庭审的他耐心向记者作了解释。他说,之所以先劝钟女士撤诉,是因为状告陈某不还钱的是老钟本人,现在他本人已去世,即诉讼的主体(原告)没了,这官司就得停止。
  对于要求钟女士证明自己的继承权问题,李法官也进一步解释说,要获得老钟的遗产继承,必须要搞清楚债权人的财产应该由哪些人来继承,钟女士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父亲的直属关系人等。“要是法院判决后,又突然有人冒出来要继承这笔钱,那该如何呢?”
  也就是说,眼下,钟女士要想追回父亲这笔借款,必须分两步走:首先向法院申请确定继承权问题,然后重新起诉借款人,再打民事官司。“因为借款人不承认这笔帐,已无法调解处理,待继承权确认后,法庭会调查的。”李法官说。


来源:台州晚报
记者 许灵敏 郭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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